一、社團名稱:春暉社
二、宗旨:
本社團為宣導春暉專案工作,防止青少年學生濫用藥物、拒菸、反毒、不酗酒、拒嚼檳榔
、防愛滋、提倡正當休閒活動,以維護現代青少年學生身心健全發展。
三、社址:嘉義市體育路7號
四、社員權利義務:
1.權力:
(1)選舉社長與推選為社長 (2)參加本社各項活動 (3)其他
2. 義務:
(1)繳交社費 (2)按時參與社團聚會活動 (3)協助推展社會活動
五、幹部組織及職掌:
1. 社長:
(1)由全體社員普選產生
(2)社長綜理本設全班事宜
2. 副社長:
(1)由全體社員普選產生
(2)協助社長處理社務,並於社長無法執行職務時為代理人
3. 活動:
(1)由全體社員普選產生
(2)負責本社各項活動之策劃與執行
4 . 宣傳:
(1)由全體社員普選產生
(2)負責本社各項活動宣傳工作
5. 財務:
(1)由全體社員普選產生
(2)負責本社社費及各項活動經費之收支
六、社員:由本校學生自由參加為本社社員
七、任期:本班幹部任期以一年為原則,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次週由社員選舉社長,第三週開始接任
八、活動:
1. 一般課程:由指導老師講授春暉專案工作重點,並藉分組討論,以增進工作技能
2. 講習:指派幹部參加嘉義市校外會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舉辦之「防治學生藥物濫用研習營」
3. 校外教學參觀研習:參觀校區附近之安養院、育幼院及醫護中心,或參觀春暉績優學校活動
4. 成果展:
(1)配合本校各慶典活動宣導春暉專案
(2)舉辦正當休閒活動,以導正青少年學生身心
九、指導老師:由訓育組長報請校長核定聘任之,指導社團課程、輔導社團活動,期待於學校內、外聘
社團指導老師,鐘點費規定支付
十、本組織章程呈學務處核備,修正時亦同